2022年甘肅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2020甘肅省失業金標準

2022年甘肅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甘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失業人員生活保障工作,近年來穩步調整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 。根據 《甘肅省實施 ?失業保險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35號)規定和人社部、財政部 《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指導意見》 (人社部發〔2017〕71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7月19日,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調整提高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283號),決定從2022年7月1日起,再次調整提高全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2022年甘肅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2020甘肅省失業金標準】

調整幅度
甘肅省實行最低工資標準與失業保險金標準聯動調整機制,此次調整執行國家規定的最高標準,即失業保險金標準達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月人均增加180元,平均增幅13% 。
發放標準
調整后全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由現行一類區1458元/月、二類區1413元/月、三類區1368元/月、四類區1323元/月,分別調整為一類區 1638元/月、二類區1593元/月、三類區1548元/月、四類區1503元/月 。全省失業補助金、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等失業保險待遇同步提高 。
新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實行,將進一步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平,有效緩解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的積極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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