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益性崗位補貼給單位還是個人的

廣州公益性崗位補貼是給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 。
申請條件:
1、用人單位開發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公益性崗位 。
2、相關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本省脫貧人口,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
3、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
補貼期限:
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外,其余人員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 。
其中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補貼期滿后仍然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相關補貼期限重新計算,累計安置次數不超過2次 。
【廣州公益性崗位補貼給單位還是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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