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中小學有償補課和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舉報方式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促進中小學生健康全面發展,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中小學有償補課和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師廳函〔2021〕17號)及廣東省教育廳的通知要求,全市市鎮兩級教育主管部門設立了中小學有償補課和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舉報電話和郵箱,受理相關舉報投訴 。
【東莞中小學有償補課和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舉報方式】一、舉報受理范圍
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下講”“組織開辦校外培訓班”“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同家長搞利益交換”以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
二、舉報反映方式
如發現中小學教師存在以上問題的,請通過以下方式向學校所在鎮街(園區)的教育主管部門或市教育局舉報,舉報要求有具體線索材料 。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實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 。
三、舉報電話受理時間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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