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 四 )


(5)注冊繳費 。申請人須按補錄學校的注冊繳費時間要求注冊繳費 。民辦學校補錄注冊繳費時間由民辦學校自行確定 。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被錄取且在規定時間內注冊繳費的學生 。注冊繳費后,民辦學校根據學生“注冊碼”在招生平臺上“注冊確認” 。
2.第二輪補錄
(1)補錄學校 。仍有剩余學位的民辦學校 。
(2)補錄對象 。適用于“未被任何學校錄取”“逾期不注冊”“未按時在招生平臺報名”等學生 。
(3)補錄辦法 。民辦學校制定補錄通知,經屬地教育部門審核后,對外公布(含補錄計劃和補錄要求等內容) 。符合補錄對象的學生家長,可自行聯系民辦學校,民辦學校接收后于2021年8月31日前將有關錄取數據上傳招生平臺 。
(4)民辦學校在接收補錄學生時,須先登錄招生平臺進行“注冊查重”,非本市畢業的小學畢業生須提供學籍卡,非戶籍學生須同步審核其非戶籍“家長方”是否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本市辦理有效居住登記,或已辦理“莞e申報” 。
(七)數據整理 。招生工作結束后,各園區、鎮(街道)教育部門以及民辦學校做好數據整理上傳;市教育局對學生報名數據以及錄取數據隨機抽查 。
(八)學籍建立 。開學后,各中小學在學籍系統上為新生建立學籍信息 。凡未經招生平臺招錄的學生不能在學籍系統上建立學籍,因私下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招生以及學生家長提供虛假或錯誤報名信息等行為造成學生學籍無法正常辦理的,其責任和后果由民辦學校、申請人家長自負 。市、鎮兩級教育部門開學后將對招生平臺和學籍系統數據進行匹對核查,核查結果將與學校評優評獎、民辦學校年檢以及明年招生計劃掛鉤 。
四、其他問題
(一)逾期未報名、未注冊或新入戶的戶籍生入學問題 。戶籍學生須嚴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網上報名,逾期未報名或逾期未注冊的戶籍學生,以及戶籍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后有調整的戶籍學生,如需申請戶籍地公辦學位,可根據戶籍地教育部門的招生方案,在規定時間內向戶籍地教育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教育部門審核資料后,統一在招生平臺上補錄 。該批次補錄的學生由戶籍地教育部門根據學位剩余情況,統籌安排學位 。公辦學位不足的,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含購買轄區內民辦學校學位、發放學位補貼、向周邊鎮街購買公辦或民辦學位等方式)解決 。具體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和學位安排由戶籍地教育部門確定 。
(二)戶籍生放棄民辦學位選擇回戶籍地公辦學校問題 。已到民辦學校注冊的戶籍學生,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回戶籍地公辦學校就讀,須在規定時間內向戶籍地教育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教育部門結合學位實際統籌安排 。統籌學位不一定是原戶籍地對應安排的公辦學位,當地公辦學位不足的,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含購買轄區內民辦學校學位、發放學位補貼、向周邊鎮街購買公辦學位或民辦學位等方式)解決 。具體申請時間和學位安排方式由戶籍地教育部門確定 。
(三)政府購買服務解決戶籍學生和優待政策學生入學問題 。各園區、鎮(街道)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做好戶籍學生和符合優待政策學生的學位安排工作,如公辦學位不足,需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含購買轄區內民辦學校學位、發放學位補貼、向周邊鎮街購買公辦學位或民辦學位等方式)解決的,有關經費由園區、鎮(街道)全額負擔 。具體適用對象、補貼標準和補貼辦法等由屬地教育部門確定 。
(四)網上報名設備問題 。適齡兒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所就讀的幼兒園、中小學,各園區、鎮(街道)要組織各幼兒園、中小學提供網上報名的設備和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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