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評彈 | “訃告”提及連花清瘟遭律師函:我想起了鴻茅藥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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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員 邱延波
一個神酒,一個神藥,能走上神壇 , 也會跌落神壇 。這世界真正的神,只在民心中 。
因為一則訃告,微博用戶“聶圣哲2023”(下稱“聶圣哲”)收到了石家莊以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律師函 。2022年12月22日,聶圣哲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發布了一則訃告 , 稱“四川大學江蘇校友會優秀校友王剛同志,因眾所周知的重感冒于2022年12月21日7時零7分去世,終年39歲” 。
訃告中提到,“王剛同志臨終前 , 還堅持發朋友圈,曬連花清瘟膠囊”“我們已經將王剛去世前 , 手握連花清瘟膠囊的圖片,發給了鐘南山院士、吳以嶺院士 , 感謝他們為川大校友的健康,作出的卓越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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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截圖
以嶺藥業在律師函中提到,聶圣哲利用逝者的去世 , 用夾帶私貨的方式,隱晦地用文字和圖片 , 把逝者與連花清瘟膠囊結合在一起 , 意圖用逝者死亡,貶損連花清瘟膠囊及以嶺藥業,有意抹黑中醫藥學 。
以嶺藥業認為,聶圣哲的行為 , 對以嶺藥業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后果,損害了以嶺藥業的良好品牌形象,降低了社會評價 , 貶損了良好的商譽,帶來重大經濟損失,嚴重侵犯了合法權益 。要求聶圣哲刪除相關侵權言論、消除影響并公開賠禮道歉不少于90日 。
(一)
這讓人想起了 , 之前鴻茅藥酒跨省追捕廣東醫生、起訴上海律師的事兒 。
2017年12月19日,譚秦東在“美篇”上,發布《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的帖子,被跨省逮捕 。隨后 , 檢察機關、藥監部門、醫師協會等多個部門 , 介入此事并發聲 。內蒙古檢察院認為 , 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譚秦東被取保候審 。
2018年3月5日,上海律師程遠在自己的微信公號“法律101” , 發表了一篇名為《廣告史劣跡斑斑的鴻茅藥酒獲“CCTV國家品牌計劃”,打了誰的臉?》 。鴻茅藥酒將律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公開道歉、賠償商譽損失1元、承擔案件訴訟費 。
鴻茅藥酒方面認為,文章標題“廣告史劣跡斑斑的鴻茅藥酒”違背事實、誤導讀者、詆毀鴻茅藥酒商譽、貶低“鴻茅藥酒”的品牌形象 。
(二)
上海閔行區人民法院認為,涉案文章標題使用“廣告史劣跡斑斑”的評論性表述,系源于互聯網及其他媒體,已披露的“鴻茅藥酒”違法廣告史,措辭雖然尖銳,但不構成侮辱、誹謗 。原告作為知名企業,對于社會公眾的評論和輿論監督,應負有更多的容忍義務 。
法院還認為,涉案文章更多的是以“鴻茅藥酒廣告”為例,探討相關部門在廣告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系被告人對加強食藥品廣告審查監督的意見和建議,是對食藥品安全之公共利益的關注,應屬受保護的言論自由范疇 。
據此 , 法院認為原告的訴請,不符合《侵權責任法》等規定,駁回訴訟請求 。
從鴻茅藥酒的案例,可以看到法律對此類案件的態度,“作為知名企業,對于社會公眾的評論和輿論監督理,應負有更多的容忍義務 。”“對食品藥品安全之公共利益的關注,應屬受保護的言論自由范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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