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省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經辦業務管理,規范經辦業務流程,推動業務協同聯動,提高服務水平,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細則 。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跨省異地就醫是指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河北省以外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就醫、購藥行為,以及外省參保人員在我省各級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就醫、購藥行為 ??缡‘惖鼐歪t直接結算是指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時只需支付按規定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其他費用由就醫地經辦機構與跨省聯網定點醫藥機構按醫療保障服務協議(以下簡稱醫保服務協議)約定審核后支付 。
第三條本細則適用于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經辦管理服務工作 。其中基本醫療保險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 。
第四條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 。省級經辦機構承擔全省異地就醫結算業務流程、標準規范在本省的組織實施,建設和完善省級異地就醫結算系統,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業務協同、資金管理和爭議處理等職能 。各統籌區應按照國家和省級跨省異地就醫結算政策規定,做好跨省異地就醫備案管理、問題協同處理和資金結算清算等工作 。
各級財政部門會同醫療保障部門按規定及時劃撥跨省異地就醫預付金和清算資金,合理安排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的工作經費,加強與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對賬管理,確保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
第五條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費用醫?;鹬Ц恫糠謱嵭邢阮A付后清算,預付資金原則上來源于參保人員所屬統籌地區的醫療保險基金 ??缡‘惖鼐歪t醫療費用結算和清算過程中形成的預付款項和劃撥跨省異地就醫資金過程中發生的銀行手續費、銀行票據工本費不得在基金中列支 。預付金在就醫地財政專戶中產生的利息歸就醫地所有 。
第六條優化經辦流程,支持醫保電子憑證、社會保障卡等作為有效憑證,按照“就醫地目錄、參保地政策、就醫地管理”的要求,提供便捷高效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按規定將符合補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支付政策的醫療費用納入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范圍 。醫療救助費用結算按救助對象戶籍地醫療救助政策執行 。
第二章 范圍對象
第七條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下列人員,可以申請辦理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
(一)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包括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等長期在參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員 。
(二)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包括異地轉診就醫人員,因工作、旅游等原因異地急診搶救人員以及其他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 。
第三章 登記備案
第八條 跨省異地就醫住院直接結算實行登記備案管理,跨省異地就醫門診費用直接結算無需備案 。參保人員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國家異地就醫備案小程序或河北智慧醫保小程序等多種渠道辦理登記備案,也可到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 。
第九條 到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備案的,本人辦理需持本人醫保電子憑證或身份證;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持辦理人身份證和就醫人身份證 。
第十條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人員登記備案后,備案信息或參保狀態未發生變更的,備案長期有效;原則上半年內不得再次變更就醫地;確需到備案地以外就醫的,按照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類型備案并執行相應待遇政策 ??缡∨R時外出就醫人員備案后,有效期為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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