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職工生育津貼申領指南 佛山職工生育津貼申請表

佛山市職工生育津貼申領指南
一、辦理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1、參保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
2、產假(或計劃生育手術假期)上月處于正常參保繳費狀態 。
二、所需材料
【佛山市職工生育津貼申領指南 佛山職工生育津貼申請表】用人單位向參保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領生育津貼的:
1、填寫《佛山市單位申領生育津貼申報表》 。
2、產假期間更換單位但無中斷繳費的,根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情況,分別核發生育津貼給分娩時所在用人單位及產假期間更換后的用人單位 。
3、產假期間更換單位但無中斷繳費的,如分娩時所在用人單位在產假期間已注銷,有承繼單位的,由個人申領已注銷單位的生育津貼,由承繼單位申領承繼單位的生育津貼 。
4、參保職工當次生育未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的,需提供醫療機構醫學證明材料原件 。
5、用人單位沒有對公賬戶或對公賬戶不能使用,需劃入法人代表賬戶或該單位的其他“單位賬戶”的,用人單位提供情況說明(無模板,自行擬寫)并蓋章確認 。
6、無單位印章的個體工商戶,其提供的申請資料須由經營者簽名并加印經營者指模 。
若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未墊付生育津貼,參保人應先到勞動仲裁部門或通過司法途徑要求用人單位墊付生育津貼 。
若用人單位仍拒不墊付生育津貼的,個人申領生育津貼的,可出示相關部門出具的用人單位未墊付生育津貼的證明材料(注:到勞動仲裁部門求助或通過司法途徑之后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并填寫《佛山市個人申領生育津貼申報表》 。當次生育未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的,還需提供醫療機構醫學證明材料原件 。
若符合待遇發放條件,由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未墊付生育津貼的證明,向用人單位發出《佛山市個人申領生育津貼單位告知書》,核實參保人產假工資支付情況,若核實情況與個人承諾所述一致,社保經辦機構將在核實后30日內支付津貼款項到個人提供的賬戶中 。若核實情況與個人承諾不一致,將退回相關申請資料 。
屬于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等客觀原因停止經營,由職工個人申領生育津貼的:
填寫《佛山市個人申領生育津貼申報表》,并提供用人單位已注銷的證明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 。當次生育未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的,還需提供醫療機構醫學證明材料原件 。
三、辦理流程
一般情況下由用人單位申領,用人單位因客觀原因停止經營且無繼承單位或無正當理由未墊付生育津貼的,可由職工本人申領 。
單位申領情形:職工參加生育保險并且用人單位已向其墊付生育津貼(即工資)的,用人單位在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日起3年內一次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撥付生育津貼 。
個人申領情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職工本人可以在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結束后3年內,直接向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生育津貼:
1、在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期期間或假期結束后,用人單位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等客觀原因停止經營未領取生育津貼,且無承繼單位的 。
2、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未墊付生育津貼的 。
四、辦理地點
參保單位所在的鎮街社保經辦機構(可跨鎮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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