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工匠待遇政策 珠海特級工匠享受珠海市政策( 二 )


4.組織自評 。企業組織本系統(單位)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學者(外聘專家評委要占一定比例)進行評審 , 擬定珠海工匠人選名單在本單位公示5天后 , 連同相關資料報市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核準 。
5.安全信用審查 。市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后 , 對企業自評珠海工匠人選名單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 進行安全信用審查 。
6.公示 。市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各企業自評珠海工匠人選名單 , 統一向社會公示5天 。
7.確認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 , 確認為珠海工匠 , 頒發《珠海工匠證書》 。
【珠海工匠待遇政策 珠海特級工匠享受珠海市政策】(二)珠海工匠、珠海特級工匠專家評審 。
1.發布通告 。市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適時啟動珠海工匠、珠海特級工匠申報評審工作 , 向社會發布年度評審申報指南通告 。
2.個人申請 。按照年度申報指南要求 , 申報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珠海工匠或珠海特級工匠評審申請 , 提交申報材料 。
3.單位推薦 。用人單位核實申報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時效性 , 在本單位公示5天 , 并加具推薦意見后提交市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
4.條件審查 。市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人進行條件審查后 , 進入評審程序 。
5.組織評審 。
(1)組建評委會 。市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聘請各行業領域和相關專業的優秀專家 , 或委托第三方人才評價機構 , 建立評委會委員庫 。評審前 , 根據申報受理情況 , 綜合考慮申報人的專業(行業)分布 , 在監督員的監督下 , 從評委庫中隨機抽取評委 , 組建評委會 , 下設多個專業(行業)組 。評委會評委人數不少于9名 , 各專業(行業)組評委人數不少于5名 。
(2)專業(行業)組評審 。各專業(行業)組根據珠海工匠、珠海特級工匠條件 , 對申報人的品德、知識、能力、技術技能水平、業績成果、經濟社會貢獻和業內認可等方面進行評審 , 差額確定本專業(行業)組提名人選 。
(3)評委會評審 。評委會根據各專業(行業)組對提名人選的評議意見 , 審閱提名人選的材料 , 進行充分討論和評議 , 同時綜合考慮我市技能人才隊伍現狀、年度評審總額及其分配名額等因素 , 確定各專業(行業)組初步人選 。必要時 , 可進行現場答辯和實地考察 。
6.安全信用審查 。市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珠海工匠、珠海特級工匠人選名單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 進行安全信用審查 。
7.公示 。珠海工匠、珠海特級工匠人選名單 , 由市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市財政局統一向社會公示5天 。
8.確認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 , 確認為珠海工匠、珠海特級工匠 , 頒發《珠海工匠證書》、《珠海特級工匠證書》 。
第九條珠海工匠、珠海特級工匠分別享受10萬元、60萬元工作津貼 。工作津貼分2年、5年期等額發放 , 每年發放一次(珠海特級工匠已享受珠海工匠工作津貼的 , 工作津貼相應扣減) 。
第十條珠海工匠、珠海特級工匠在子女入學、安居等方面符合本市人才政策規定的 , 根據專項政策享受相關待遇 。
第十一條優先推薦在珠海工匠培育計劃中涌現出的優秀人選申報國家、省各類人才計劃 。鼓勵和支持珠海工匠、珠海特級工匠開展技術技能創新交流活動 , 通過論壇、講座、行業沙龍、高級研修班等形式不斷拓展其技術技能視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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