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生租房補貼的兩年是怎么算的

【南京大學生租房補貼的兩年是怎么算的】南京大學生租房補貼的兩年是怎么算的?
南京大學生租房補貼申請需同時具備三大條件,其中有一項是這樣規定的:
畢業兩年內在我市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
問:畢業兩年內是怎么算的?
答:指申報時間為距畢業證書簽發時間為兩年內 。也就是說,申請人應自畢業證書簽發之日起2年內提出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若畢業超過2年就無法申請住房補貼了 。
問:享受的補貼期限怎么判斷?
只要在畢業兩年內申請,享受補貼期限都是累計不超過36個月 。如果期間有重新申請的情況,那要視具體情況來定 。
【舉例】
申請人的畢業證書上注明的是2015年7月1日畢業的,那么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都可以申請 。系統是次月1日導出上月申報數據,10個工作日出審核結果 。故只要在畢業兩年內提交申請,審核不受影響,享受的補貼期限根據提供租金發票租期時間來判斷,累計不超過36個月 。如果他在2017年7月換就業單位就需要重新申請了,此時畢業已超過兩年,就不能再申請了 。另:租房、就業等信息發生變化可通過“變更申請”或“重新申請”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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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學生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人員)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 。
2、畢業兩年內在我市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
3、在寧無自有住房(或與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本條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在寧部、省屬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的新就業大學生符合條件,可比照我市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政策提出申請 。(本條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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