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申請指南 南京公租房網上申請

一、申請條件
(一)具有江南六區戶籍滿5年的城鎮居民;
【南京公租房申請指南 南京公租房網上申請】(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規定標準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規定標準以下;
(四)家庭人均財產在規定標準以下;
(五)家庭車輛在規定標準以下 。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證明;
(二)房產證、公房租賃證等家庭住房狀況證明;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本;
(四)家庭成員婚姻情況證明;
(五)需提交的其他證明 。
三、租金標準
承租政府投資建設(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的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實行租金減免,承租家庭分別按照標準租金的10%、20%、50%交納 。
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經市政府認定的各類人才及其他經市政府認定住房困難人員承租政府投資建設(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標準租金的70%交納 。
四、申請程序
(一)由戶主或其配偶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書面申請,填寫住房保障申請表,按照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并書面承諾誠信申報 。
(二)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財產等信息全面核查,提出初審意見,并在社區內公示10日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街道辦事處應將初審通過的家庭申請材料、初審意見和公示情況一并報送區住房保障部門 。
(三)區住房保障部門自收到街道報送材料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家庭住房狀況審核 。審核通過的,將相關材料轉送區民政部門 。
(四)區民政部門自收到區住房保障部門轉送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家庭經濟狀況審核 。經初審經濟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區民政部門在《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認定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收入認定意見,并將申請材料和認定意見集中轉交區住房保障部門 。
(五)區住房保障部門自收到區民政部門反饋意見 10 個工作日內,應提出申請家庭是否可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初步審核意見,并將初審通過的家庭全部材料提交市住保辦 。
(六)經市住保辦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由市住保辦予以登報公示10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批準其申請 。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按照審核程序由審核部門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核 。
由戶主或其配偶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書面申請 。
五、辦理時間:咨詢當地街道辦事處 。
六、辦理地點:咨詢當地街道辦事處 。
七、聯系電話:咨詢當地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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