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農村自建房申請對象+申請材料 農村自建房申請步驟

根據:
【申請主體】
村民是農村個人建房的申請主體 。
【申請材料】
對于在規劃發展村中申請新建住宅或利用已有宅基地翻建、改建住宅的,由村民提出申請,在村(社區)委員會出具確認其符合申請建房資格的書面意見后,向鎮(街)申請辦理規劃許可,并提交以下材料:【南京農村自建房申請對象+申請材料 農村自建房申請步驟】
(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表;
(二)戶籍證明和身份證件;
(三)宅基地使用證或土地權屬證明文件(占用農用地的,需提供農用地轉用證明文件);
(四)村(社區)委員會意見;
(五)建筑物平面定位圖、建筑高度示意圖 。
對于在規劃城鎮建設用地以外且近期無搬遷計劃的一般村,經區規劃、國土等部門和所在鎮(街)認定為正當改善需求的村民建房,應允許村民利用已有宅基地進行住房建設 。申請要件應參照規劃發展村莊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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