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沈陽公積金提取新規 沈陽住房公積金提取新規2021( 三 )


4.職工2017年5月1日現金購買我市商品房 , 不動產權證于2019年5月1日下發 , 職工2021年7月1日申請提取 , 該職工不動產權證已超過兩年 , 不予提取 。
5.職工2017年5月1日貸款購買我市自住住房 , 不動產權證2020年5月1日下發 , 夫妻雙方就此房產均未提取過住房公積金 。2021年7月6日 , 夫妻首次申請提取 , 可持銀行相關還款憑證(含提前部分還貸憑證) , 提取2017年首次償還貸款之日起至2021年當年的全部貸款還款本息金額 。
6.職工2017年5月1日貸款購買我市自住住房 , 不動產權證2020年5月1日下發 , 職工本人就此房產提取過住房公積金 。2021年4月1日 , 職工提前大額償還貸款5萬元 , 2021年7月6日申請提取 , 可持銀行相關還款憑證(含提前部分還貸憑證) , 提取2021年全年全部貸款還款本息金額 , 含當年提前大額還款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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