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門診醫療保障機制政策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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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什么要出臺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門診醫療保障機制相關政策?
答:為了不斷規范和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醫保管理和服務,穩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切實減輕患者醫療費用負擔,維護醫?;鸢踩鶕短旖蚴腥嗣裾k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加強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20〕8號)有關要求,市醫保局聯合市衛健委出臺了《關于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門診醫療保障機制的通知》(津醫保局發〔2020〕86號),進一步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門診醫療保障機制,并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二、哪類人群可以納入嚴重精神障礙門診保障范圍?
答:嚴重精神障礙包括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和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 。
參加本市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正常享受醫保待遇期間,經醫保定點三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含精神??漆t院和綜合醫院精神/心理科)具有精神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醫師,診斷為嚴重精神障礙的患者,可以納入嚴重精神障礙門診保障范圍 。【天津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門診醫療保障機制政策問答】
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診斷標準是什么?
答:需在三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住院診治不少于3個月;住院總時長不足的需在三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住院至少2次,且申請前需在該院門診系統治療至少一年,每月至少就診一次;
未經住院診治的患者,需在三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建立門診大病歷并經門診系統診治至少兩年,每月至少就診一次 。申請前需有專家重點會診(至少兩名副主任以上職稱醫師)記錄 。
四、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如何開展鑒定?
答:新增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應提供符合要求的住院病歷復印件;未經住院診治患者應提交門診大病歷、處方、專家重點會診記錄 。按約定時間到現場鑒定,專家組對申請人通過現場詢問病史、查體、審核材料等進行鑒定,同時根據申請人的實際情況,結合鑒定所需,可指定其補充進行相關輔助檢查 。
五、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如何辦理登記手續?
答:確診患者應在醫保定點三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并由醫療機構錄入信息系統,完成網上登記 。登記有效期2年 。新增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按照本通知規定享受相關醫保待遇,不再實施門診特定病登記和鑒定按人頭付費 。
異地居住的參?;颊咴诋惖鼐歪t前,就近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可選擇異地相應級別精神衛生服務機構作為本人定點就醫機構 。
六、哪些藥品和診療項目可以納入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門診保障范圍?
答:確診患者在門(急)診發生的與嚴重精神障礙治療直接相關且符合我市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暨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藥品和診療項目,納入報銷范圍 。
藥品:抗精神病藥、抗焦慮藥、抗抑郁藥、抗癲癇藥、催眠藥和鎮靜藥等 。具體參照《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中規定的精神病、癲癇門診特定疾病報銷藥品范圍執行 。
診療項目:血常規檢測、肝功能、腎功能、血糖檢測、血脂檢測(甘油三脂、膽固醇、高密度、低密度脂蛋白)、電解質(鉀、鈉、氯)、C反應蛋白檢測、心電圖檢查、腦電圖和腦電地形圖、血藥濃度監測 。具體按照《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診療項目目錄暨服務設施標準》規定執行 。
七、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可以享受什么門診報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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