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人才購房券只能在中心城區買房嗎?

人才申請兌現“購房券”的房屋應位于中心城區(宿豫區、宿城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湖濱新區、洋河新區、蘇州宿遷工業園區),為來宿遷工作后且在“購房券”有效期內購買,購房時間不得早于在宿遷繳納社保起始時間(創業人才購房時間不得早于企業創辦時間),所購房屋應為普通住宅,不含商鋪、公寓、商住等其他性質房屋,首次兌現后的房屋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宿遷人才購房券只能在中心城區買房嗎?】
其他使用要求:
1、人才“購房券”實行實名制管理,每人僅可申領1張 。只限本人使用,夫妻雙方可累加使用(不動產登記證或購房合同應同時有夫妻雙方姓名),不得轉讓 。
2、人才“購房券”申領后,須在宿遷工作滿1年并購房后可在線申請兌現,按照4:3:3比例分三次兌現到位,初次申兌成功后需間隔1年以上方可再次申兌 。
3、人才“購房券”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內未申請兌現視為自動放棄、首次兌付后三年內未將剩余金額兌完視為自動放棄 。
咨詢電話:0527-8435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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