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辦理民事協議類公證需要材料一覽

遺贈撫養協議公證
遺贈撫養協議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申請人申請,依法證明當事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遺贈撫養協議是遺贈人和撫養人為明確相互遺贈和撫養的權利義務關系所訂立的協議 。需要他人撫養,并愿將自己的合法財產全部或部份遺贈的人為遺贈人 。辦理遺贈撫養協議公證應遵循老有所養,撫養人享受遺贈的權利,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
【東莞辦理民事協議類公證需要材料一覽】1、辦理遺贈撫養協議公證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明;
(2)遺贈人住所地居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其所在單位出具遺贈夫需扶養人撫養證明;
(3)撫養人是集體組織的,應提交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4)財產所有權證明和遺贈財產清單;
(5)撫養人已婚的,應提交配偶同意訂立遺贈撫養協議的書面意見;
(6)遺贈撫養協議書文本;
(7)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它材料
2、辦理遺贈扶養協議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扶養人應是遺贈人的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體組織;
(2)申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實,協議條款要完備,雙方的權利義務要明確;
(3)遺贈人處分的財產是否為個人所有,有無債務;
(4)扶養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與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見,并與其配偶共同為一方,與遺贈人簽訂協議;
(5)協議如設立了擔保條款,擔保人的意思表示須真實,同時還應提供擔保人的財產情況 。
財產協議公證
財產協議公證需提供的材料:
1、國內公民應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港澳臺人員提供身份證、回鄉證,國外人員提供護照;
2、擬辦理公證的財產協議書;
3、有關財產憑證;
4、涉及夫妻共有財產的,夫妻雙方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并提供婚姻狀況證明;
5、申請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若有特殊情況需要委托代理人申辦的,代理人必須提供有效的委托書及身份證明 。
辦理監護協議公證
1、當事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監護人、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監護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間的關系的證明;監護人無工作單位的,可由其住所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上述證明;
(3)被監護人的基本情況的證明(如健康、財產等情況);
(4)有關單位同意的證明;
(5)監護協議草稿;
(6)其他有關的材料 。
2、辦理監護協議,應注意的問題:
(1)辦理監護協議公證可向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公證處申請 。
(2)當事人申辦監護協議公證,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
(3)監護人要具有監護資格和監護能力 。
(4)當事人之間達成的監護協議內容應當真實、合法 。
3、監護協議應具備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受托監護人、委托監護人、被監護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被監護人需要監護的原因;
(3)受監護人的能力;
(4)受監護人的意思表示,年滿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接受監護的意思表示;
(5)受托監護人的職責;
(6)監護人關系的解除與撤銷
出國留學協議公證
出國留學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有關單位與公派出國留學人員之間就公派出國留學事宜,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所達成的協議真實、合法的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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