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以工代訓的政策 廈門以工代訓補貼申請條件

廈門以工代訓補貼每人每月500元
申請對象:
(一)新吸納勞動者的中小微企業
新吸納勞動者的中小微企業定義:除大型企業外,工商注冊代碼為91開頭的企業 。
(二) 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困難企業
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導致停工停產的中小微企業定義:
1.中小微按照上述第(一)條;
2.停工停產的中小微困難企業確定為直接受疫情影響接到相關行政部門通知責令停工停產,且納稅人“增值稅申報表”申領月向稅務部門申報收入為零的中小微困難企業 。
【福建以工代訓的政策 廈門以工代訓補貼申請條件】申請條件:
(一)實施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勞動者以工代訓補貼
對我市參保的中小微企業2021年度新吸納的本市戶籍的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首次在廈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在我市辦理實名制就業登記管理且處于連續失業登記6個月以上的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四類人員”),根據吸納人數和對應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月數,繼續對在崗在職人員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新吸納勞動者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新吸納的“四類人員” 。
其中,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失業登記人員以我市就業系統、失業登記系統以及就業困難群體實名制系統實時數據為準;
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指2020年1月1日及以后畢業且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以學信網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登記畢業時間為準 。
(二)實施困難企業穩崗以工代訓補貼
對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繼續為職工發放工資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組織職工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申請補貼月份中均在崗的職工人數,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每家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困難企業新吸納的“四類人員”,按照前述第(一)條標準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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