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州市南沙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細則( 四 )


(四)經公辦小學初審、區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 。從當年6月30日起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
(五)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于當年8月下旬向區教育行政部門遞交補報名申請 。
第九條 公辦初中學校招生
(一)符合條件的南沙區公辦小學應屆畢業生,由在讀公辦小學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報名,并將錄取結果公布和通知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
(二)具有南沙區戶籍,在南沙區外小學畢業的學生,要求回戶籍地公辦初中學校就讀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實際居住有效文書資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協議、宅基地使用證、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經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統籌安排學位 。
(三)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等合作辦學學校初中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
第十條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民辦學校招生方案包括學校的辦學特色、招生計劃、報名辦法、錄取規則、錄取時間、咨詢方式和收費標準等 。民辦學校招生方案簡章和公告須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同時通過學校網站等途徑向社會公布,不得發布虛假招生簡章、廣告等信息 。
(一)網上信息采集和填報志愿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工作 。報名系統根據民辦學校招生區域、學生有關信息(包括學籍、戶籍地址、居住證地址等信息)自動匹配符合條件的學校供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選擇報名,可填報1至2個志愿 。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學生家庭,可向擬報名的民辦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 。
(二)電腦派位和錄取
1.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不含政府購買或補貼的學位)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 。民辦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后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
2.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不含政府購買或補貼的學位)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 。電腦派位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電腦派位結束后,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布電腦派位結果并及時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
(三)網上確認和現場注冊
已確定電腦派位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進行錄取確認,并按要求到擬錄取學校進行注冊 。逾期未注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
(四)審核
區教育行政部門對民辦學校注冊情況進行審核 。
(五)補錄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在規定時間內補錄 。
(六)民辦學校招生工作完成時間為當年8月31日 。對于已被民辦學校錄取但自愿放棄民辦學校學位的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為其統籌義務教育公辦學位 。
第十一條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不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辦法和程序進行報名和入學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