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企業穩崗返網上申報

企業穩崗返還可以網上申報了
根據《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渡難關穩發展的實施意見》(泰政辦發〔2020〕2號)文件要求,為全面落實各級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穩定發展,切實減輕企業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受到的影響,認真做好企業復工和職工返崗期間的就業服務工作,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作用,加大援企穩崗力度,現就2019年度企業穩崗返還申報工作公告如下:
申報范圍及返還標準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
(一)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其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
(二)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三)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業放寬到20%(如有調整按新要求執行) 。
申報方式
為避免人員聚集,減少交叉感染和非必須現場業務辦理,嚴格落實“一次辦好”要求,優化 “4S”人社服務,2019年度穩崗返還工作采取“網上辦” 。通過使用網上服務系統、電子郵箱、微信等途徑拓展申請材料和辦理結果傳遞方式,為企業提供“全天候”、“零跑腿”的便捷服務,著力打造“線上服務不停歇、就業服務不打烊”的服務新模式 。各縣市區要采用大數據比對、“政策找企業”、不見面申領等方式,篩選出符合條件的企業,由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與企業對接,幫助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申報穩崗返還 。
申報工作流程如下:
(一)網上申報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登陸全國穩崗補貼實名制信息系統(http://wgbt.mohrss.gov.cn/wg/index.action),根據申報要求在線填寫基本信息和上傳附件掃描件(穩定就業崗位補貼申請審批表、穩定就業崗位補貼申請報告),提交申請 。
(二)電子郵箱受理
企業通過全國穩崗補貼實名制信息系統提交申請后,可電話咨詢參保地所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經確認后,將部分申報材料電子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 。部分申報材料包括:
1.一般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請表(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2.穩定就業崗位補貼申請審批表(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3.穩定就業崗位補貼申請報告(內容應寫明企業基本情況、上年度年初和年末職工人數、裁員人數和原因、上年度增員和減員人數、穩定就業崗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勞動合同簽訂履行情況、失業保險參保人數和繳費情況、之前已撥付穩崗返還或補貼的支出情況等),報告需加蓋單位公章;
4.企業開戶許可證(注明企業基本銀行賬戶信息,加蓋單位公章);
待疫情結束后,企業再提交上述及其他相關材料紙質版歸檔 。
審核撥付
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企業申請審核通過后,本級人社部門對審核通過的穩崗返還企業分批次在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穩崗返還資金撥付至企業基本賬戶 。
其他要求
(一)經查證為嚴重失信企業,不能享受穩崗返還政策 。
(二)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項穩崗返還政策 。
(三)以獨立繳費單位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并按照規定參保繳費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穩崗返還 。
(四)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 。
全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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