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失業保險管理處 駐馬店失業人員登記、確認手續

辦理條件:
1.城鎮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未就業的;
2.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
3.個體工商戶業主、私營企業或民辦非企業業主破產停止經營的;
4.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
5.軍人退出現役未納入統一安置的;
6.城鎮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或解除勞動教養的;
7.其他失業人員 。
辦理材料:
1.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原件2份;復印件2份 。
2.身份證復印件2份;
3.《就業失業登記證》申領表原件1份;
4.2寸照片原件2份;
5.就業失業登記表原件1份;
6.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原件2份;復印件2份
辦理流程: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駐馬店市失業保險管理處 駐馬店失業人員登記、確認手續】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點:
地址: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咨詢電話:0396-283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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