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城鄉居民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怎樣報銷

服務對象:
正常參保城鄉居民
受理條件:
患特殊病種,醫保經辦機構已核準并備案的,在所選定點醫院或指定的藥店(限抗排異),用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卡)按醫保程序結算的個人現金墊付的醫療費 。
申請材料:
1、《特殊病種門診就醫證》第1-3頁復印件;
2、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票據原件、門診病歷記錄、處方復印件;相關化驗、檢查報告單復印件;.
辦理流程:
1、申報人向所在勞動保障工作站(高校)、鄉鎮衛生院報送辦理材料;
2、所在勞動保障工作站等填寫《駐馬店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申報明細表》一式兩份并加蓋公章;
3、醫療審核科審核辦理材料,提出是否給予報銷意見;
4、通過審核的,醫療審核科報送主管主任審批,給予報銷,次月撥付至申報人本人經醫保中心申請開戶的河北銀行賬戶;
【駐馬店市城鄉居民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怎樣報銷】5、未通過審核的,次月告知不予報銷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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