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如何申請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

受理條件:
統籌區域內的公務員(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 。
申請材料:
1、參保人員有效身份證件;
2、按現行人事管理權限審核的退休相關材料;
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死亡待遇申報表》;
【駐馬店市如何申請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4、死亡醫學證明、火化證明;
辦理流程:
1、退休人員死亡后,單位應及時申請辦理死亡待遇手續 。申報材料無法及時備齊的,應先書面或電話向退管科申請停止發放死亡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
2、單位應在申報材料齊全后,報送退管科,辦理死亡待遇 。
3、經辦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且手續齊全的,按有關規定計算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經復核人員復核、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后,確定其死亡待遇,于下月發放 。
4、手續不全的,經辦人員將全部申報材料退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全部材料,待補全材料后,再到退管科辦理 。
5、不符合辦理條的,告知不能辦理的原因 。并退還全部申報材料 。
辦理地址:
駐馬店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
地址:駐馬店市解放路西段529號五樓
電話:0396-2835977
收費標準:
免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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