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離婚證需要哪些材料 南陽補辦離婚證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南陽補辦離婚證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證明材料
注:離婚證丟失或損毀的,需到原辦理婚姻登記機關的檔案保管部門查取婚姻檔案證明 。原離婚證(或離婚檔案)應與居民身份證和常住戶口簿(集體戶口頁)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先到戶籍部門變更 。

4、照片
注:兩張相同的2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單人彩色照片 。
擴展資料
補領離婚證需要雙方到場嗎?
【補辦離婚證需要哪些材料 南陽補辦離婚證需要準備什么材料】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需要補領離婚證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有檔案可查且檔案信息與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 。委托辦理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和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 。受委托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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