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材料+流程 陽江市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申請指南

受理條件
用人單位招用本省及協作地區脫貧人口,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 。補貼對象應于有關人員穩定就業滿6個月之日起1年內,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同一人員在同一單位就業的,本項補貼與其他吸納就業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
材料清單
1、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申請表
2、脫貧人口證明
3、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花名冊
4、勞動合同
5、申請單位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憑證
6、營業執照(或法定注冊登記證照)
7、內地居民身份證明
線下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人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材料 。
2)受理 。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作出受理決定 。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員不予受理 。
3)審查 。復核申請材料和申請事項 。
【條件+材料+流程 陽江市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申請指南】4)作出決定 。公示、審批、發放補貼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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