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長沙電動車新規實施時間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了《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電動自行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年滿16周歲 。駕駛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載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 。
實施時間
《辦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
主要內容
1、登記后才能上路 鼓勵投保
2、只能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3、禁止加裝改變外形結構影響行駛安全的裝置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登記
5、電動車應有序停放
6、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依法處罰、扣留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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