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惠民保保險條款 濰坊惠民保保障計劃


4. 醫保內住院自付費用和醫保內門診慢性病共用150萬元賠付限額 。
?醫保內門診慢性病自付費用|150萬
1. 保險期間內,參保人在濰坊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接受備案門診慢性病治療產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等支付范圍的個人自付部分(不含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內部分和異地就醫首先自付部分) 。
2. 扣除1.8萬元免賠額后,賠付70%(既往癥患者賠付40%),年度賠付限額為150萬元 。
3. 參保人轉外就醫符合濰坊市基本醫保管理辦法要求,并按醫保規定辦理轉外治療手續,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相關醫療費用達到約定起付線標準,在約定賠付比例的基礎上降低5個百分點后予以報銷 。若未按規定辦理相關轉診手續的或臨時外出就醫的,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相關醫療費用達到約定起付線標準,在約定賠付比例的基礎上降低15個百分點后予以報銷;
4.醫保內住院自付費用和醫保內門診慢性病共用150萬元賠付限額 。
?醫保外住院特定合理藥品&特殊高額耗材費用|80萬
【濰坊惠民保保險條款 濰坊惠民保保障計劃】1. 保險期間內,參保人因疾病和意外在濰坊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產生的,合理治療所需的醫保目錄外且已列入本產品正面清單的藥品(不含藥店購買)、特殊高額耗材費用;
2. 特定合理藥品費用扣除2萬元免賠額后,賠付60%,賠付限額為50萬元;特殊高額耗材費用扣除2萬元免賠額后,賠付40%,賠付限額為30萬元;
3. 參保人轉外就醫符合濰坊市基本醫保管理辦法要求,并按醫保規定辦理轉外治療手續,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相關醫療費用達到約定起付線標準,在約定賠付比例的基礎上降低5個百分點后予以報銷 。若未按規定辦理相關轉診手續的或臨時外出就醫的,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相關醫療費用達到約定起付線標準,在約定賠付比例的基礎上降低15個百分點后予以報銷 。
查看《特定合理藥品和特殊高額耗材正面清單》
?特定高額藥品費用|100萬
保險期間內,參保人在有開具特定高額藥品處方資格的定點醫院診斷罹患重大疾病,需使用《濰坊市醫保特定高額藥品目錄》中的藥品,持《濰坊市醫保特定高額藥品使用評估表》和處方在指定醫院、藥店產生的特定高額藥品費用,醫院及藥店名單以“濰坊惠民保”公眾號公布為準 。扣除1萬元免賠額后,賠付80%(既往癥患者賠付40%),年度賠付限額為100萬元 。
查看《濰坊市醫保特定高額藥品目錄》
?特定特殊療效藥品費用|30萬
1. 保險期間內,參保人按規定在濰坊市指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指定藥店治療產生的特定特殊療效藥品費用;
2. 扣除1萬元免賠額后,賠付70%,賠付限額為30萬元;
3. 該責任保障對象為首次確診時,已參加濰坊市基本醫療保險,并取得濰坊市戶籍滿5年的患者;或已參加濰坊市基本醫療保險,取得濰坊市戶籍、年齡不滿5周歲,其生父母一方取得濰坊市戶籍滿5年的患者 。
查看《特殊療效藥品清單》
?既往癥特約
1. “醫保內門診慢性病自付費用”責任中的既往癥指,參保人在投保前已在基本醫保辦理門診慢性病備案的,在保險期間內因該疾病支出的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按照“既往癥”報銷政策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
2.“特定高額藥品費用”責任中的既往癥指,參保人在投保前已罹患符合“特定高額藥品”適應癥的疾病,在保險期間內因該疾病支出的“特定高額藥品”費用,按照“既往癥”報銷政策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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