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高端人才引進政策 煙臺高層次人才服務事項有哪些

根據《煙臺市高層次人才精準服務實施辦法(試行)》:
第六條 出入境和居留 。E類及以上外籍高層次人才和團隊成員及其隨行家屬,可享受簽證、居留等綠色通道服務 。可憑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證書、邀請單位的證明函件等材料,向口岸簽證部門申辦口岸簽證入境;入境后可憑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證書、邀請單位的證明函件等材料,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辦有效期5年以內的多次簽證或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 。對需緊急入境但未能在我國駐外簽證機關辦理R字或F字簽證的,可憑科技(外事)部門簽發的確認函或被授權單位簽證通知表,直接在我市口岸簽證機關申請R字或F字口岸簽證入境(30日以內),入境后如需延長停留時間按規定辦理 。疫情期間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符合在華永久居留條件的,可以申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第七條 戶籍登記 。E類及以上非煙臺戶籍的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具有中國國籍或愿意放棄外國國籍申請加入(恢復)中國國籍的,均可依照本人意愿落戶我市(無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華僑來我市落戶,需提前辦理華僑回國定居手續) 。經核準落戶的高層次人才及其近親屬可在合法穩定住所或其近親屬處落戶,無合法穩定住所又不符合投靠落戶條件的,可落單位集體戶或所在區市人才集體戶 。高層次人才及其共同生活的近親屬不遷移戶口的,向公安機關申報流動人口登記、申領居住證后,本人及隨行家屬可享受本市居民待遇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委統戰部、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行政審批局、各區市)
第八條 住房保障 。E類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均可向工作單位駐地所在區市申請租住人才公寓,但已享受或正在享受我市購房補貼、生活補貼、租賃補貼中任一補貼政策的,按相關政策執行 。D類及以上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位的高層次人才,在我市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請最高額度80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額度不與賬戶余額掛鉤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市)
第九條 配偶安置 。由各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用人單位協調,妥善解決新引進高層次人才配偶隨遷安置問題 。D類及以上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位的高層次人才,配偶原屬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可由人才所在單位同級組織、人社部門負責協調安置;原屬企業就業人員、未就業人員,以及本人自愿到企業工作的,原則上由用人單位妥善為其安排工作;用人單位安排確有困難的,人才所在單位同級人社部門統一納入全市公共就業服務系統,多渠道幫助推薦就業崗位、提供免費就業服務,人事檔案免費掛靠所在區市公共就業或人才服務機構 。D類及以上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位的高層次人才,配偶暫時無法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所在區市城鎮居民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為其發放生活補貼,發放時間不超過3年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市)
第十條 子女入學 。高層次人才隨遷子女(無論戶口是否隨遷)在我市接受教育,根據人才層次類別分別給予優待 。D類中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C類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學前教育階段和義務教育階段初始年級的,可根據意愿由市級教育部門在全市范圍內統籌解決;就讀義務教育階段非初始年級的,可根據意愿由市級教育部門結合教育資源情況在全市范圍內統籌解決 。D類中其他高層次人才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位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的,由工作單位駐地所在區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當地教育部門結合教育資源情況統籌解決 。D類及以上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位的海外留學歸國高層次人才子女為外籍的,就讀公辦學校享受當地學生同樣的免費義務教育 。D類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子女在我市報考普通高中學校的,在填報學籍所在區市志愿的基礎上,可突破學籍和戶籍限制,在全市范圍內選擇2所普通高中學校填報志愿,達到報考學校錄取分數線即可錄取,達不到分數線的,在學籍所在區市按正常程序錄取 。E類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工作調動或戶籍遷移,其子女需轉學的,優先予以辦理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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