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異地工傷醫療報銷比例 煙臺異地工傷醫療

異地工傷醫療(康復)待遇核定支付(含交通食宿費核定支付)業務手冊
前言
本業務手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要求編寫 。主要內容包括辦理要素、辦理流程、投訴舉報、表單及文書等 。
辦理要素
(一)事項名稱和編碼 。
事項名稱:異地工傷醫療(康復)待遇核定支付(含交通食宿費核定支付)
實施編碼:11370600004259976E3372014022002
(二)實施機構:煙臺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工傷保險科 。
(三)辦理對象:工傷職工或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
(四)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 。
(五)辦理條件:參加工傷保險并按期繳費的單位 ,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被認定為工傷(含老工傷人員) , 備案后轉往異地醫療機構發生工傷醫療費的可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相關待遇 。
(六)審查材料:《工傷醫療(康復)費用結算申請表》;門診病歷、門診費用發票原件及對應的明細單;住院病案及醫囑單 , 出院病情診斷書及主要檢查檢驗報告單 , 住院費用發票原件及匯總明細單;轉診異地就醫的 , 需提供交通、食宿費原始票據
(七)辦理證件:無
(八)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
(九)辦理收費:無 。
(十)辦理咨詢:0535-6712072
經辦流程
環節名稱
辦理內容
辦理時限
辦理結果
受理
材料不齊全退回材料并告知一次性需補齊的材料;不符合條件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材料齊全予以審核
即時辦結
退回或核準
審核
不符合條件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條件符合材料齊全準予辦結
20個工作日(如有問題進一步調查核實后再進行結算)
核準支付
辦結
核準支付
在規定時限內撥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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