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投靠親屬落戶辦理指南 濟南投靠親屬落戶辦理指南公示

按投靠途徑申請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兄弟姐妹)遷濟落戶,或按投靠途徑申請市內戶口遷移 。
(一)落戶范圍及地址 。
夫或妻投靠在濟一方、父母投靠在濟子女、子女投靠在濟父母,在家庭戶、單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落戶 。其中,屬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除上述落戶地址外,其在濟一方為人才集體戶成員的,可在該集體戶落戶 。其他親屬投靠在濟近親屬家庭戶落戶 。

(二)落戶手續 。
辦理落戶需提供下列手續:
1、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可信電子身份認證證明;
2、親屬關系材料、明確撫養關系的法律文書或協議書(限再婚投靠隨遷未成年子女);
3、擬落戶地證件材料(限單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 。
(三)辦理流程:
實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請、 一站辦結” 。
(一)“一窗受理” 。由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根據居民申請落戶遷移途徑和原因,當場受理 。
(二)“一表申請” 。由受理民警從實有人口系統自動生成統一格式的《辦理戶籍業務事項申請表》,打印交群眾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
【濟南投靠親屬落戶辦理指南 濟南投靠親屬落戶辦理指南公示】(三)“一站辦結” 。凡材料齊全、形式正當的即來即辦,一次辦結準遷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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