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辦理材料+受理條件

受理條件
(1)非本市常住戶口人員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來濟居住3日以上 。
(2)具有我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常住戶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在本市其他行政區域居住3日以上的人員 。
(3)具有我市市區常住戶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市區,在我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居住3日以上的人員 。
申報材料
【濟南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辦理材料+受理條件】流動人口在互聯網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和現居住地址、服務處所、政治面貌、婚姻狀況、計劃生育、勞動就業、受教育狀況、社會保障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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