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泉州市失業金怎么辦理?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泉州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泉州市失業金怎么辦理?】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每滿一年領取兩個月失業保險金,最長期限為二十四個月 。
申請材料:
1.本單位和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的繳費憑證;
2.失業人員個人檔案(招工表、勞動合同等的復印件一份);
3.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兩份;
4.失業保險減員表復印件一份;
5.醫保減員表復印件一份;
注:原、復印件統一用A4紙,復印件要與原件一起送達經辦機構核對,復印件要本人簽名和加蓋單位公章注“與原件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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