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會保險補貼實施辦法 湖南省社保補貼怎么申請( 二 )


第七條 社會保險補貼標準
(一)對企業(單位)和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進行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部分 。未繳齊上述三種社會保險費的不予補貼 。
(二)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計算方式為: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徑社會平均工資的60%執行,費率按實際繳納社會保險的費率執行 。“4050” 人員(女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上、男性年齡在50周歲以上,下同)按上述方式計算金額的60%予以補貼,非“4050” 人員按上述方式計算金額的40%予以補貼 。
(三)符合條件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社會保險補貼按前款非“4050” 人員標準執行 。
第四章 社會保險補貼的申領
第八條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 “先繳后補”方式 。申請社會保險補貼企業(單位)按規定先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且須通過湖南省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向社會保險費繳納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報社會保險費補貼 。
第九條 申報社會保險補貼企業(單位)應按照省平臺要求填報錄入相關信息并上傳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 ;
2.與招用的就業困難人員或高校畢業生簽訂的勞動合同;
3.享受補貼對象的身份證;屬高校畢業生的,還需上傳畢業證書 。
第十條 就業困難人 員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在完成繳費后,前往社會保險費繳納地各社區(村)或通過官方平臺自主申報,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錄入上傳以下資料:
1.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
2.屬高校畢業生的,還需上傳畢業證書 。
申報社會保險補貼企業(單位)和個人,對填報錄入的所有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提交虛假錯誤信息導致的后果由填報單位和個人全部承擔 。
第五章 社會保險補貼資金審核撥付
第十一條 人力資源和社 會保障部門應及時對企業(單位)提交的社會保險補貼申請通過省平臺進行審核 。審核通過的,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相關補貼信息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門戶網站公示7天,無異議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企業(單位)銀行賬戶 。
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和資金撥付,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
第十二條 靈活就業人 員提交的社會保險補貼申請由社區(村)完成資料錄入和調查,提交給街道(鄉鎮)進行確認,街道(鄉鎮)完成確認后,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審核 。
審核通過的,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相關補貼信息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門戶網站公示7天,無異議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者本人社會保障卡賬戶或銀行卡 。
第六章 服務與監督
第十三條 各級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以及街道(鄉鎮)、社區(村)應當指導企業( 單位)、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申報辦理社會保險補貼,并提供咨詢服務 。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合作,精簡工作流程,加強信息化建設,實行網上申報和經辦,為申報企業( 單位)和個人提供便利 。各地人社部門應及時將享受補貼人員姓名、補助標準等情況及時納入省平臺管理,并實現與財政部門的信息共享 。
第十五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本行政區域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宣傳、落實和統計工作,定期收集上報實施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相關情況和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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