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就業困難人員怎么認定

西安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
一、認定范圍
1.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人員均處于失業狀況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員;
2.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3.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4.畢業后超過半年未實現首次就業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5.失去土地且已辦理失業登記的被征地農民;
6.失業的殘疾人;
7.未就業的城鎮退役軍人和軍烈屬;
8.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失業人員
9.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就業困難人員:
1.無就業愿望的人員;
2.無就業能力的人員;
3.已從事有勞動報酬(月勞動報酬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作或已有經營收入(包括房屋出租、門面出租、入股經營等)的人員 。
二、認定流程
1.已進行失業登記且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持有效證件到居住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報 。未進行失業登記的就業困難人員,要進行失業登記,同時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
2.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將初審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 。
3.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對社區上報的就業困難人員資格進行復審,對復審合格的人員采取適當方式在其申報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沒有異議的人員報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
4.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街道(鄉、鎮)上報的就業困難人員資格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就業失業登記證》中予以填寫 。
【西安就業困難人員怎么認定】點擊查看: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