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0 江門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江門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一、申領條件:
2020年3月至12月 , 在江門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且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或者參保職工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為江門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失業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 , 可向江門市申領失業補助金 。
不可以申領的幾種情形(舉例說明):
1、小王2020年2月參保繳費后停保 , 因停保時間不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 , 不能申領失業補助金 。
2、小張2021年1月參保繳費后停保 , 因停保時間不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 , 不能申領失業補助金 。
二、發放標準:
【江門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0 江門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失業補助金分參保1年以上、參保不足1年兩檔 , 由各地市結合實際確定標準 。在核發失業補助金時 ,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 按參保1年以上處理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