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請辦理條件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請條件
參保人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 且未按月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 , 可按月領取相關待遇 。
(一)年滿60周歲 , 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 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
(二)當地實施原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時距年滿60周歲不足15年 , 按規定逐年繳費至年滿60周歲的 , 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
【江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請辦理條件】
(三)當地實施原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時已年滿60周歲 , 不用繳費 , 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
(四)參保人年滿60周歲但累計繳費年限(含按國家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辦法合并計算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 下同)沒有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 , 可申請繼續逐年繳費 , 并享受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 。逐年繳費至65周歲仍然沒有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 , 可以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至規定的繳費年限后 , 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 但一次性繳費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
(五)參保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沒有達到規定繳費年限 , 不繼續繳費(含一次性繳費)的 , 經本人書面申請 , 可不領取基礎養老金 , 按月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至個人賬戶儲存額發完為止 , 或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 并終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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