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經商落戶材料有哪些 廊坊經商落戶材料有哪些內容

經商遷入所需證件材料包含:
(1)居民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3)工商營業執照以及納稅證明(城鎮職工養老證明)
(4)親屬關系證明 (戶口簿能夠證明隨遷直系親屬關系的免于提供)
(5)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1.取得所有權的私有產權住房提供: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
2.取得使用權的單位公產住房提供:產權單位出具的使用證明及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人才證明
3.取得使用權的私有租賃住房提供:租賃合同和租賃房房產證及承租人無房證明和出租房屋備案登記證和出租房同意洛戶承諾書;
4.取得使用權的政府保障性公有租賃住房提供: 租賃協議,
5:非本人需提供直系關系證明)
說明:
對無合法穩定住所人員落戶單位集體戶、人才中心集體戶或落戶派出所公共地址的提供以下手續
(1)單位集體戶落戶:提供就業單位同意落戶證明及單位集體戶首頁
【廊坊經商落戶材料有哪些 廊坊經商落戶材料有哪些內容】(2)派出所公共地址落戶: 提供派出所公共地址落戶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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