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蘭陵縣高中招生計劃 2023年蘭陵縣普通高中錄取政策

招生錄取
普通高中招生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 嚴格按照學 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和考生志愿順序等情況 , 綜合考慮、 擇優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的基本條件為綜合素質達到C 級及以上等級 。錄取時 , 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 , 優先錄取道德與法治科目成績等級較高的考生 。滿計劃時 , 若存在道德與法治科 目等級相同的考生 , 則該等級考生全部錄取 , 此種情形不視為超計劃招生 。
錄取批次
特長生錄取
各普通高中學校可按照自身辦學傳統和特色發展的需要 ,  招收不超過本學校招生計劃總數5%的特長生(2023年蘭陵縣 東苑高級中學、蘭陵縣第六中學、蘭陵縣第七中學、臨沂市隆 禮高級中學招收特長生) 。特長生報名條件和錄取辦法由招生 學校制定 , 縣教體局匯總報市教育局審核批準后實施 。各招收 特長生的高中學校根據已公布的特長生錄取方案自主錄取特長生 , 特長生學業考試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滿分的60% 。對專業 課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 , 學校報縣教體局審批 , 可適當降分錄 取 。完不成特長生計劃的 , 剩余計劃作為相關高中學校普通生 計劃指標 。各學校的特長生專業類考試一般安排在初中學業水 平考試后進行 。錄取名單于7月6日前報縣教體局匯總備案 , 并張榜公示向社會公開 。已經被特長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參與普通高中普通生的志愿填報和錄取 。

普通生錄取
【2021年蘭陵縣高中招生計劃 2023年蘭陵縣普通高中錄取政策】普通高中普通生錄取工作在蘭陵縣2023年普通高中"陽光招生”平臺上統一進行 。錄取時先將所有考生依據初中學業考試 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 根據考生排序位次 , 按照考生志愿填報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報的志愿 , 只要檢索到符合錄取條行為 。要加大對違規招生行為的處罰力度 , 對違反規定的民辦 學校 , 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 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違反規定的公辦學校 , 按照《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辦學基本規范》予以通報處理、追責問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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