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指南 天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2020( 三 )


(四)信息變更
1.參保信息變更:涉及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發生變更的,參保人員應在市(區)社保經辦機構或所屬地街(鎮)綜合服務機構辦理變更手續后,到所屬主管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理信息變更 。
2.其他信息變更:已辦理繳費結算的人員涉及住址、所屬地街(鎮)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持本人有效證件到參保登記的區社保分中心辦理變更手續 。在街(鎮)綜合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的,應通過街(鎮)綜合服務機構向區社保分中心報送相關材料辦理變更手續;未辦理繳費結算的人員,可持本人有效證件直接在街(鎮)綜合服務機構或區社保分中心辦理變更手續 。
(五)退費處理
已辦理繳費結算,符合退保有關規定的,尚未進入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的參保人員,可憑本人申請到所屬主管稅務局辦稅服務廳或通過天津市電子稅務局、天津稅務手機APP社保費個人預繳退費功能辦理退費手續,并由相關部門按程序進行退付 。
已經進入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的參保人員,不辦理退費手續 。入學一年內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院校學生,可在獲得助學貸款年度內申請辦理退費手續 。對于因死亡造成退費的人員,申報時限為參保年度的12月31日以前,逾期不再受理 。
四、參保繳費與待遇享受
(一)凡按規定在2023年度居民醫保集中申報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人員,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可免費享有居民大病保險等相關待遇,個人不用額外繳費 。
(二)未參加當年度居民醫保的新入學入托學生兒童,在2023年度集中申報繳費期內,以學校、托幼機構為單位辦理2023年度本市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的,當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2023年度居民醫保待遇 。
(三)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四個月(含)內辦理當年度參保繳費手續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四個月后辦理當年參保繳費手續的,從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 。新生兒在2022年9月至12月內出生,并辦理了2023年度參保繳費手續的,自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2023年度居民醫保待遇 。
【2023天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指南 天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2020】(四)未在本市居民醫保集中申報繳費期內辦理2023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手續的人員,可在2023年內隨時辦理當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相關手續 。
1.已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2年及以上(不含補繳)且中斷繳費3個月內重新參加當年度本市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自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待遇,超過3個月的,設置6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醫保不予報銷;
2.已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2年及以上(不含補繳)且中斷繳費3個月內重新參加本市職工醫保的參保人員,自參保繳費之月起享受待遇,超過3個月的,設置6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職工醫保不予報銷 。
3.未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2年及以上(不含補繳)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設置6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醫保不予報銷;
(五)居民大病保險待遇享受期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
五、待遇標準
(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023天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指南 天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2020

文章插圖
參保人員與所屬基層醫療機構家庭醫生簽約,從簽約次月起,個人門診醫保額度增加200元,支付比例提高五個百分點 。具體辦法按照居民醫保現行政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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