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哪些人不能申請公租房子 遵化市哪些人不能申請公租房

具備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請
(一)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請:
1、與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離異的女方除外) ;
2、家庭成員只有一人,并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患者;
3、曾享受過福利性分房,現租住國家福利房的;
4、正處在拆遷安置階段的被拆遷戶;
5、配偶、父母、子女有兩套以上房產或能滿足獨立居住的;
6、與他人共有的住房;
7、離異人員憑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或離婚證認定的原夫妻共有房產;
8、已辦理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已辦理入住手續,但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以及已受贈、繼承房產但未辦理房產轉移登記手續的住房等;
9、本實施方案出臺后轉讓給他人的住房;
10、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住房 。
(二)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保障性住房二、三類別申請;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擁有私家車或現價值3萬元以上貨運
車輛的;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中有入股辦企業的;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中有個體注冊但未享受免稅待遇的(享受免稅待遇的需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上一年度稅收優惠告知書);
4、申請人戶籍雖為市中心區城鎮常住戶口,但其戶籍所在地為虛擬地址的;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雖為市中心區城鎮常住戶口,但其戶籍所在地均為尚未平改的城中村,且為本村村民的;
6、家庭成員戶口為市中心區以外城鎮戶籍,且在戶籍所在地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
7、家庭成員有應法定繼承的房產,但未辦理房產繼承手續的;
【遵化市哪些人不能申請公租房子 遵化市哪些人不能申請公租房】8、經政策界定,不予列入二、三類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圍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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