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廈門市級公租房第十五批租賃方案何時公布 2022廈門市級公租房第十五批租賃方案( 二 )


2.申請家庭應當按照本批次《選房手冊》的規定參加選房 。
3.申請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視為自動放棄本批次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資格 , 其本批次公共租賃住房選房順序號作廢:
(1)未按《選房手冊》規定參加選房的;
(2)未按《選房手冊》規定簽署《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選房確認書》的 。
4.選房結束后 , 廈房租賃向申請家庭發放《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合同簽訂通知書》 , 告知簽訂租賃合同的相關事宜 。
七、簽訂租賃合同
已選房家庭根據《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選房確認書》、《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合同簽訂通知書》與廈房租賃簽訂租賃合同 , 合同簽訂結束后 , 廈房租賃向承租家庭發放《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入住通知書》 。若未按照規定時間簽訂租賃合同 , 視為自動放棄本批次公共租賃住房申請 , 并須向廈房租賃提交《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放棄聲明書》 。
八、組織交房
承租家庭按照廈房租賃發出的《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入住通知書》 , 在載明的時間內辦理交房入住手續 。
九、剩余房源公示
批次租賃結束后 , 房源有剩余的 , 廈房租賃應在安居集團官網公示剩余房源信息 。
十、優惠租金返還說明
公共租賃住房實行租金優惠制度 , 租金優惠款為按照市場租金標準計取的租金金額的30% 。承租家庭按市場租金標準全額繳交租金 , 廈房租賃按自然季度( 1、2、3月為第一季度、4、5、6月為第二季度、7、8、9月為第三季度、10、11、12月為第四季度)向無違規使用房源的承租家庭返還上一自然季度租金優惠款 。為簡化費用進出操作流程 , 上述租金優惠款經公示無異議后將在其下一自然季度應繳租金中直接予以抵扣 。
廈房租賃將分別在每自然季度第一個月1日起(即: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及10月1日)對承租家庭的房源使用情況在安居集團官網進行為期3日的公示 。
有以下違規使用房源情形的 , 不予返還相應承租房源的租金優惠款:
(一)轉租、轉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和改變房屋結構、配套設施 , 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六)未按租賃合同約定繳交租金 , 經廈房租賃書面發函催繳后仍拒不繳交的;
(七)在租賃期限內通過繼承、購買、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房屋所有權 , 并未及時申報的;
(八)未按期騰退公共租賃住房的;
(九)不配合物業服務單位等相關部門、單位對公共租賃住房使用情況進行核查或維護維修的;
(十)租賃合同約定違規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其他行為 。
十一、退租管理
(一)承租家庭與廈房租賃簽訂租賃合同后 , 如需提前解除合同 , 應按照如下約定完成全部事項:
1.若承租家庭要求解除合同的時間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前 , 應在計租起始日前向廈房租賃提出書面申請 , 經廈房租賃同意后 , 于計租起始日前將租賃住房交還給廈房租賃并遵照合同條款約定繳交相當于所退房屋1個月租金金額的違約金;
2.若承租家庭要求解除合同的時間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 , 應在每月最后5日內(其他時間不受理退租申請)向廈房租賃提出書面申請 , 經廈房租賃同意后 , 于提出退租申請次月的1日至5日之間辦理退租手續 , 并遵照合同條款繳交相當于所退房屋1個月租金金額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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