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廈門市級公租房第十五批租賃方案何時公布 2022廈門市級公租房第十五批租賃方案( 三 )


3.若承租家庭未提前向廈房租賃提出書面申請 , 單方解除合同的 , 則須遵照合同條款全部退出房源并繳交相當于3個月租金金額的違約金 。
(二)租賃期滿未續租的 , 承租家庭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5日內 , 依照合同約定將租賃住房交還給廈房租賃及完成與此相關的全部事項 。
十二、續租管理
租賃期滿 , 需要續租的 , 承租家庭應在租賃期屆滿前1個月向廈房租賃提交書面續租申請 。經廈房租賃審核符合條件的 , 予以續租 , 按當期市場租金標準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如審核不通過 , 則不予續租 。續租審核條件以屆時公共租賃住房的相關政策規定為準 。
十三、使用管理
(一)廈房租賃
1.建立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系統 , 租賃合同簽訂后將租賃信息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系統填報 , 并根據承租家庭的人員變更情況及時操作變更 , 建立動態管理機制;
2.對公共租賃住房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 發現違規使用行為的 , 及時糾正 , 按照租賃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3.每半年將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籌集、運營、管理情況書面報告主管部門 , 并接受有關房源分配及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及其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 負責處理戶內非人為損壞的大、中維修事項 , 并建立報修維修工作制度;
5.選聘公共租賃住房的物業服務企業 , 并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及服務工作;
6.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取、催繳及租金優惠款返還 。
(二)物業服務企業
1.應配合建立公共租賃住房住戶檔案 , 將住戶入住情況登記造冊 , 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 發現違反規定使用公共租賃住房應當及時告知廈房租賃;
2.協助開展每年每戶不少于兩次的入戶巡查 , 巡查內容包括入住人員居住情況、套內家具家電、固定裝置等方面 , 并將違規情況現場核實并上報廈房租賃;
3.負責小區內日常物業服務及管理工作 。
(三)承租人:
1.自行承擔承租房源的套內小修事項(如套內燈泡、門鎖、窗扣等易損易耗品及管道疏通等);
2.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 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1)轉租、轉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2)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3)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 拒不恢復原狀的;
(4)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5)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6)未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 經廈房租賃書面發函催繳后仍拒不繳納的;
(7)租賃合同約定違規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其他行為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承租人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1)承租人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2)租賃期內 , 承租人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條件的;
(3)租賃期內 , 承租人已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
承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 , 廈房租賃應當為其安排合理的搬遷期 。承租人擁有住房為期房的 , 廈房租賃可以為其辦理過渡居住 , 過渡期限不得超過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所約定交房之日起三個月 , 過渡期間不享受租金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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