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變更材料

上海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變更材料
1、身份證明及戶籍證明:變更前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產權共有人及前述人員配偶的身份證原件(未成年人如無身份證的,應提供出生證明)、變更前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產權共有人戶口簿全本原件和復印件;港澳臺人士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外籍人員、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人員提供護照原件,并提供經本人簽字確認的中譯名;港澳臺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境內聯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系方式)及身份證件 。如上述人員為限制(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提供監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
【上海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變更材料】
2、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等可以反映出變更前后申請人關系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如單身應提供單身承諾書原件 。港澳臺人士未在內地(大陸)辦理婚姻登記的,提供經居住地(港、澳或臺)公證機關公證的婚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臺灣已婚人士可提供臺灣身份證(見背面家庭成員明細);如為境外登記婚姻的,應當提供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婚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如為外文版本的,應當提供正規翻譯機構出具的翻譯件原件和復印件 。

3、變更原因證明:原借款人離婚的,提供離婚證、證明房屋產權及債務歸屬并加蓋民政局印章的離婚協議或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原件和復印件;原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或法院的宣告死亡判決書、證明房屋產權及債務歸屬的繼承權或受遺贈證明的公證書、判決書或調解書原件和復印件 。未在內地(大陸)辦理登記的港澳臺人士提供經居住地(港、澳或臺)公證機關公證的離婚證明、死亡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外籍人士提供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離婚證明、死亡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
4、公積金貸款合同:公積金貸款合同原件 。
5、產權證明:不動產權證登記證明原件 。
6、還款賬戶:變更后借款人名下I類借記卡原件 。
7、2016批次(不含)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變更的,提供由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變更調整的相關意見書 。
8、市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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