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匯總

(一)就業技能培訓
將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靈活就業人員、城鄉貧困勞動力(指農村特困家庭、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農村困難殘疾家庭、城鎮特困家庭、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6類家庭中的勞動力)納入就業重點群體,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 。
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通過就業補助資金同時給予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 。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的補貼標準每人每天30元 。上述3類人員每年累計參加不超過3次的免費職業培訓,具體補貼按實際參加有效培訓的天數折天計算 。
對參加返鄉入鄉創業培訓的農民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人員,按《關于轉發〈關于印發遼寧省創業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沈人社發〔2020〕26號)等相關規定落實培訓補貼 。
對返鄉入鄉創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手工藝傳承人等機構或個人作為主體提供培訓的,按每人每學時10元、最多不超過300元給予培訓主體培訓補貼 。培訓補貼按規定標準直補培訓主體,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
其他相關事宜按《沈陽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實施辦法》(沈人社發[2019]78號)、《關于做好就業技能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資金審核撥付工作的通知》(沈人社發[2020]38號)等文件執行 。
(二)企業組織開展崗前、轉崗轉業培訓
企業組織開展適崗培訓中的崗前培訓和轉崗轉業培訓兩類調整如下:企業出資組織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新招用人員,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組織開展崗前培訓,給予企業培訓補貼 。企業在職工轉崗轉業6個月內,組織開展轉崗轉業培訓,給予企業培訓補貼 。培訓內容以崗位相應的技能、知識為主,同時包括工匠精神、職業道德、質量意識、法律意識、安全環保、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健康衛生等通用職業素質 。按實操與理論6:4的配比設置課程,其中通用理論課程不少于5課時,專業理論課線上不超過15課時,線下不少于20課時 。按照每人每學時10元,補貼總額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補貼 。培訓補貼按規定標準直補企業,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
除上述調整外,崗前培訓和轉崗轉業培訓的組織實施、補貼申領撥付等程序以及企業組織開展的其他適崗培訓,仍按照《沈陽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補充規定》(沈人社發【2020】36號)執行 。
(三)企業組織職工赴境外培訓
適用對象及標準 。企業組織一線在職職工參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領軍人才、產業緊缺人才境外培訓,按實際培訓費用80%的標準給予企業境外培訓補貼,最高不超過每人20000元 。培訓補貼按規定標準直補企業,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
(四)以工代訓
對各類企業新招用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新招用高校畢業生人數按月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補貼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其中農村戶籍和符合困難條件(屬于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殘疾,烈士子女)的高校畢業生補貼標準上浮20% 。
對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按月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補貼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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