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縣2021上半年養老保險資格認證的通知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
根據《河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規程》規定,領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每年需至少進行兩次資格認證 。按照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年度工作計劃,現將2021年上半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證范圍
全縣截至2021年4月份(1961年5月份之前出生的人員),已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
二、認證時間
2021年4月21日----2021年5月31日
三、認證方式
1、已辦理社會保障卡的人員需通過 “易人社”手機APP進行認證 。(操作流程附后)
2、未辦理社會保障卡的人員,以及通過“易人社”手機APP認證無法通過的人員,由本村協辦員進行人工輔助認證 。(操作流程附后)
四、注意事項
1、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是維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維護參保人員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必要措施,望各鄉鎮經辦機構要及時督促轄區內領取待遇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認證,未通過認證的人員,將按照規定暫停養老保險金發放,直至通過資格認證后再恢復領取資格 。
2、信息化認證方式是落實進一步簡政便民的體現,信息化認證+協辦員認證的方式,群眾不出村即可完成,無法通過手機APP現實認證的人員,由所在村協辦員負責協助認證 。各級經辦機構、協辦人員要認真落實,絕不允許出現推諉扯皮現象發生 。
3、各經辦機構在認證過程遇有問題及時與縣人社局城居保中心聯系,認證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由城居保中心工作人員在微信工作群中進行統一解答,城居保中心根據認證情況,向各鄉鎮經辦機構下發未認證人員名單,各鄉鎮經辦機構要嚴格按通知要求開展認證工作,確保認證工作按期完成 。
4、為響應常態化疫情防控,堅決杜絕人員聚集現象的發生 。
5、按照上級要求認證率要達到百分百,超過認證期還未通過認證的人員一定要核查清未認證原因,確定人員是否健在,確保認證率達到百分百 。
6、各村協管員在認證過程中發現在押服刑人員、重復領取待遇人員、死亡冒領人員要及時上報 。
7、此認證方式只支持“安卓”系統手機,蘋果手機不支持 。
高陽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高陽縣2021上半年養老保險資格認證的通知】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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