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政策

關于保定市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政策
大病保險是參保居民因患大病在定點醫療機構或指定轉診的醫療機構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按規定獲得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支付后,年內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的醫療費用,再按一定比例給予報銷 。(注:1.合規醫療費指納入醫保報銷費用 。2.自負合規醫療費指納入醫保報銷費用減去基本醫保報銷后的費用 。)
具體報銷政策:大病保險實行分段報銷,起付線1.3萬元,年度累計自負合規醫療費1.3萬元——10萬元(含),報銷60%;10萬元——15萬元(含)部分,報銷70%;15萬元以上部分,報銷80% 。
舉例:某人一年內住院5次總醫藥費55萬元,政策內合規費用46萬元,基本醫保報銷20萬元,自負26萬元 。大病保險報銷為:10萬元以下部分,報銷5.22萬元;10-15萬部分,報銷3.5萬元;15萬以上部分,報銷8.8萬元 。大病保險總計報銷17.52萬元 。
【保定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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