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碩博倍增人才補貼政策解讀 嘉興碩博人才補貼( 二 )


9.鼓勵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碩博 。對在2022年底前新取得博士、碩士學歷學位的企業在職員工,財政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的獎勵 。(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10.建立碩博人才職稱評定綠色通道 。對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博士和在企業工作滿2年(事業單位滿3年)的碩士,可初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博士后出站人員,可直接申請認定副高專業技術資格 。(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11.支持碩博人才來嘉創業 。對碩博人才來嘉創業的,其項目入選‘創新嘉興·精英引領計劃’的,最高可給予500萬元的創業資助,并根據人才需求為其推薦配備創業導師、創業助理 。對符合條件的碩博人才,還可根據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享受最高10萬元的創業補貼、最高6萬元的創業場所租金補貼、最高300萬元的創業貸款等政策支持 。(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委)
12.推動優秀青年碩博人才國際培養 。每年擇優選派10名40周歲以下博士和20名35周歲以下碩士赴國(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開展培訓和學術交流等活動,財政給予人才所在企業最高50%的經費資助 。事業單位按原渠道列支 。(責任單位:市科協、市外僑辦、市人力社保局)
三、優化環境留才
13.發放購房(安家)補貼 。對來嘉工作或創業的碩博人才,在嘉興首次購買商品房的,給予購房補貼,其中:博士35萬元/人、碩士15萬元/人 。對其中海歸博士再給予一次性6萬元的安家補貼 。(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國土局)
14.發放租房補貼 。對來嘉工作或創業的碩博人才,在嘉興租房(未購房)的,給予租房補貼,其中:博士2500元/月,補貼期限不超過10年;碩士1000元/月,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對碩博人才優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國土局)
15.提供落戶優惠 。對新引進的碩博人才,準予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落戶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
16.加強宣傳引導 。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碩博人才在我市經濟轉型升級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貢獻,在全社會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構建有利于碩博人才成長成才的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組織部(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
四、其他
在嘉工作或創業的碩博人才是指在2017年1月1日后與我市用人單位初次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自主創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并在嘉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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