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人才安居的對象和補貼標準是什么?

人才根據市人力社保局發布的年度人才認定標準進行認定,由頂尖人才、高端人才、高級人才、基礎人才四個層次構成 。其中申請貨幣補貼的須為2017年1月1日后與嘉興用人單位初次簽訂勞動合同并全職在嘉興工作或自主創業的新引進人才 。
頂尖人才的安居保障實行“一人一議”,其他人才按照經認定的人才層次享受相應的安居保障,具體租住人才安居住房及租房、購房補貼標準分別為:
(一)國家級高端人才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標準不超過150平方米;租房補貼不超過10萬元/年,最多10年;購房補貼不低于100萬元 。
(二)省級高端人才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標準不超過120平方米;租房補貼不超過5萬元/年,最多10年;購房補貼不低于80萬元 。【嘉興市人才安居的對象和補貼標準是什么?】
(三)市級高端人才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標準不超過100平方米;租房補貼不超過4萬元/年,最多10年;購房補貼不低于60萬元 。
(四)高級人才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標準不超過80平方米;租房補貼不超過3萬元/年,最多10年;購房補貼不低于35萬元 。
(五)基礎人才A類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標準不超過50平方米;租房補貼不超過1.2萬元/年,最多3年;購房補貼不低于15萬元 。
(六)基礎人才B類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標準不超過30平方米;對其中985、211、“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發放貨幣補貼,具體為租房補貼不超過0.6萬元/年,最多3年;購房補貼不低于5萬元 。
人才安居政策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時享受;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在享受人才安居政策時應當扣除已享受的貨幣補貼 。
人才層次提升后,可申請同步提升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標準;領取租房補貼的,可申請下季度按新標準發放;已領取購房補貼的,可以申請增發購房補貼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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