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失業保險待遇省內轉入指南

昆明失業保險待遇省內轉入指南
一、申請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失業人員:
1.在昆明市以外的其他州、市參加失業保險且有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
2.戶口屬昆明市轄區內的失業人員 。
二、所需申請材料:
1.或《就業失業登記證》;
2.參保地出具的失業保險待遇轉移材料;
3.居民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4.居民戶口簿或(集體戶)戶籍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5.失業人員本人銀行卡(收復印件一份 , 指定開戶銀行)
5.情況特殊的失業人員 , 需提供經辦機構要求的其他材料 。
三、辦理流程:
1.申報 。符合失業保險待遇省內轉入條件的失業人員 , 到昆明市勞動就業服務局失業保險服務窗口辦理申報手續;
2.審核 。昆明市勞動就業服務局失業保險窗口對失業人員提交的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失業保險待遇轉移資料進行審核 , 并核定失業保險待遇期限及領取標準(注:省內轉入失業保險金標準按轉入地標準核發);
3.轉移 。按戶口所屬地為失業人員轉至其戶口所在地各縣(市)區勞動就業服務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 并開具《失業保險待遇轉移單》 。
四、受理地點:呈貢新區錦繡大街昆明市級行政中心綜合樓西區二樓6窗口
五、咨詢電話:0871-63362528
【昆明失業保險待遇省內轉入指南】六、辦理時限:材料齊全可即時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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