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鎮海區積分落戶申請對象+申請條件一覽
適用對象
本公告適用于在本區行政區域內就業生活的流動人口申請登記為本區非農業常住戶口的管理活動 。
本公告所稱流動人口是指在本區行政區域內與本區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非本市戶籍的人員 。
【2020鎮海區積分落戶申請對象+申請條件一覽】
基本條件
申請人在法定工作年齡內,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可以申請積分落戶 。
(一)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并參加鎮海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 。
(二)符合法定工作年齡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三)在本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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