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老年人優待辦法 泰州市老年人優待辦法

泰州市老年人優待辦法
第一條為弘揚中華民族敬老愛老助老傳統美德 , 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 不斷推動老齡事業發展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江蘇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等法律法規 , 結合本市實際 , 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對具有本市戶籍(含持有本市居住證)的老年人的優待服務適用本辦法 。對外地老年人的優待服務適用本辦法第六條規定 。
本辦法所稱老年人是指60周歲以上的國內公民 。
第三條市、市(區)人民政府(含醫藥高新區管委會 , 下同)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 , 圍繞更好地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教、老有所樂目標 , 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 切實增加老齡事業投入 , 努力實現城鄉社區養老、醫療設施全覆蓋 。充分發揮城鄉社區為老服務主導作用 , 構建政府購買、社區組織運營和志愿服務相結合的工作機制 , 保障落實上門服務事項 。充分發揮城鄉社區老齡(年)協會等社會組織作用 , 不斷豐富老年活動 。
第四條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負責全市老年人優待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 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老年人優待工作的檢查和督促 。
第五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 , 應當按照各自職責 , 做好老年人優待工作 。群眾自治組織協助開展并做好相關工作 。
第六條老年人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泰州市民卡、社會保障卡或者江蘇省老年人優待證 , 享受下列優待:
(一)免費參觀游覽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及國家投資為主體的公園、文化宮、博物館、科技(學)館、紀念館、圖書館、文化館(站)、展覽館等公共文化設施;
(二)免費進入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及國家投資為主體的旅游景點;
(三)憑泰州市民卡或者優惠乘車卡 , 60周歲至69周歲的老年人半價優惠 , 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免費乘坐城市公交;
(四)免費進入老年活動中心、老年活動站(室)、老年閱覽室、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等政府辦為老服務場所;
(五)半價優惠進入本行政區域內各公共體育場所進行體育活動 。
前款規定的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對老年人實行免費或半價優惠的標識 。
第七條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和輪船碼頭等客運場所應當設置老年人售票窗口 , 對持有有效證件的老年人實行優先購票、檢票和上下車(船)的優待服務 , 候車(船)室等應當設置老年人專用坐席 。
第八條各級醫療機構的門診一站式服務窗口應當設置老年人優先的標志 , 在導醫、掛號、就診、住院等方面實行優先服務 。對基層醫療機構上轉至二級以上醫院就診的老年人 , 開通預約就診、檢查、住院等診療服務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免費為轄區內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 , 每年為轄區內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提供包括體檢在內的健康管理服務 , 優先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
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為轄區內患有慢性病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 , 開展巡回醫療、護理、康復等服務 。
第九條加強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的有效銜接 , 實現養老和醫療康復資源有序整合 , 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 基本適應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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