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泰州市居民醫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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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居民醫保報銷比例如下:
(一)普通門診
參保人員在實施城市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的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診察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最高不超過6元/次的標準(不足6元的按實)報銷 。超標準的部分不納入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病統籌報銷范圍 。參保人員在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及其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門診就醫,享受一般診療費待遇,門診統籌基金支付8元/次和4元/次,一日內多次門診統籌基金僅支付一次一般診療費 。
(二)門診統籌待遇
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人員連續合理治療至痊愈(未有間斷為一次,一般不超過7天),在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每次起付標準為30元,超過起付標準以上部分報銷50%,年內累計最高報銷500元 。其中對實行鄉鎮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不設起付標準,年內累計最高報銷150元 。
(三)意外傷害門診待遇
在校學生和未成年人參保后因意外傷害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在100元(含100元)以內的不予支付,100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予以報銷,報銷總額最高不超過8000元 。
(四)門診慢性病
居民醫保門診慢性病共47種 。
參保人員按照規定經備案后,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 。一個結算年度內,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200元 。超出200元的費用市內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報銷60%、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報銷50%;在市外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本市居民醫保門診慢性病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按規定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按照本地政策執行,辦理轉診備案的報銷比例為45%;未按規定辦理異地就醫、轉診備案的報銷比例為35% 。
(五)門診特殊病報銷
參保人員在門診進行白血病、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血友病、終末期腎病透析等疾病治療時,按照規定備案后,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費用參照住院費用管理規定結算,起付標準為400元,報銷比例為75% ?;记楦行跃癫。ê昕裥汀⒁钟舭Y)、精神分裂癥(不包括單純型)兩類病種的參保人員,在專科醫院門診治療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的門診費用按實報銷,每月限額1000元,超出限額的費用由個人自付 。
(六)門慢、門特備案
參保人員攜帶病歷資料(門診病歷或出院小結、病理報告等)到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填寫《泰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特殊病申請表》,經副主任以上醫師簽字,報定點醫療機構聯系醫保經辦機構直接辦理,無需參保人前往醫保窗口辦理 。
(七)住院待遇
1、起付標準
參保人員在市內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400元,市內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600元,市內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800元,市外轉診定點醫療機構1100元 。年度內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準減半,但不低于400元;15日內因同一病種再次入院視同一次住院,如在不同級別醫院住院,起付標準按就高原則收取,普通住院同一年度內連續住院時間每超過90天,視同另一次住院,需再次收取起付標準;患惡性腫瘤、腎功能衰竭需透析以及器官移植的,其門診放療、化療、透析及服用抗排異藥物的費用,同一結算年度內只收一次起付標準 。
2、分段報銷比例
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政策范圍內規定的起付線以上6萬元以下的住院費用:市內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88%,二級報銷72%,三級報銷66%;參保人員發生政策范圍內6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住院費用,由統籌基金報銷66%;按轉診規定到泰州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報銷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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